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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美欣的床上。她的房子在市中心的花园小区,寸土寸金,这丫头也算是发达了。

她的盥洗室里常年都有我的洗漱用品,胡乱地擦了把脸出来,美欣已经在厨房忙碌了。

“今天周六,反正你没事,陪我出去逛街。”

“不去。”我喝了一大口豆浆,含含糊糊地吐出两个字。

“干吗啊,这么不给面子。”美欣朝我吹胡子瞪眼,一副郁闷表情。

“没钱。”我现在手里的钱得留在给莫伯伯买生日礼物,现在连吃饭都有问题,哪里还有多余的钱来买衣服。

“别诓我了啊,上回我还瞧见你存折上有两千呢,都干什么去了?别跟我说你养小白脸了啊。”美欣这丫头实在不上道,连我的存折都偷看。

我只得把一时冲动买了支金笔当礼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她。

没想到她一听完,狠狠一拍桌子,大声道:“那你不会要回来啊!许攸攸,我说你挺聪明伶俐的一姑娘,怎么忽然犯傻了呢。他还害你害得不够惨啊,居然还主动贴钱给他,你真把自己当圣母啊。”

好吧,我承认自己有点圣母。可是,当时那种情况,莫伯伯一家人都在,我要怎么说。更何况,过去的那些事情,不能说谁对谁错,谁也没有想到最后会导致那样的结果。我宁愿他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我放下手里的三明治,沉沉地叹气,“没有人想到事情会闹成后来那样,他甚至根本不知道之后发生过什么事。再说,如果不是莫伯伯和阿姨,我没准儿现在都还在牢里蹲着。他们把我从看守所里救出来,又供我读书,对我恩重如山,我怎么能恩将仇报。我也没想到莫修文竟然就是他,不然,就不会那么傻的去买什么礼物。”

“可是,他总是——”美欣还待再说,被我狠狠一瞪,又给咽了回去。

“算了,不过两千多块钱,大不了我回头找莫修武吃回来。你放心,我不会吃亏的。”我一边往嘴里塞三明治,一边向美欣再三保证。

“傻子才信你。”

最后还是被美欣抓着陪她逛街。

以前我们喜欢去天桥下的服装摊,因为那里的衣服最便宜,而且,偶尔还能淘到不错的外单货。不过现在的美欣是绝对不可能去那种地方了。她好歹也是公众人物,维持形象也是自己的职业需要。

“这件怎么样?”美欣提了件白色裙子对着身上比了比,皱眉,“我皮肤太黑了,穿着不好看。要不,你试试。”不由分说地把衣服往我手里一塞,然后将我推到试衣间。

我翻着吊牌仔细地看,下面的价格标签后面写着三个零。单薄的一条裙子竟然要我大半个月的工资,真真地宰人。可是,裙子真的很精致,每一处褶皱和花边都美轮美奂。我想了想,试试总不花钱,大不了不买就是。

换了裙子出来,刚开门就听到美欣一声欢呼,“太漂亮了,真像为你量身定做的。”

凭良心说,确实不错,大小刚刚合适,掐得我的腰围只手可握,颇有些婀娜的线条。当然,这价格就更婀娜了。

“不好看。”我对着镜子里难得美丽的自己,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白色,年纪一大把了,装什么纯情呢。”

“胡说,真的很好看。”美欣还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一旁的售货员自然连连称赞,差点把我说成仙女下凡。

我一个劲儿地朝美欣使眼色,可是她却好像看不到似的,气得我心里头直冒火。正焦躁时,又有人说道:“这件白裙子好漂亮,我也想试试。”

我赶紧跳出来大声道:“好的好的,你稍等,我马上换下来。”说罢,逃一般地冲进试衣间,狼狈地将裙子脱下,换上自己的T恤长裤。

“谢谢你。”接过我衣服的是个有着浅浅梨涡的美丽女子,雪肤红唇,美艳动人。我隐隐有些嫉妒。

转过身,拉着气呼呼的美欣正要离开,抬头却忽然看到一个人。清俊的眉眼,高挺的鼻梁,比女人还要好看几分,除了周远还能有谁。

我想最近肯定是撞邪了,要不,怎么不想见的人一个接着一个都竞相出现在我面前。

我和周远,是最狗血的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情节,从青梅竹马发展到初恋情人。

我从小就喜欢好看的事物,而周远自幼就长得跟天使似的,自然逃不出我的魔掌。

小的时候我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他住在二楼,我家住三楼。从我睁开眼睛起,他就一直在我的视线范围里,以至于我学说话时叫的第一句就是“哥哥”。

周远比我大四岁。我读幼儿园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读小学三年级。从小到大,他都以我的保护神自居。

我小时候脾气很坏,经常和幼儿园的小朋友打架。可毕竟是人小力微,常常被人揍得大哭。然后马上就有好事的小朋友飞奔到小学部去告状,不一会儿,他就冲过来,对着和我打架的小胖子直挥拳头。

周远那时候是学校里的模范生,可是自从我进了学校后,他就一次模范生都没选上过,被赶到操场罚站倒是有几次。甚至还有一次,他把一年级的大个子给打出鼻血来,还被老师打手心。

等我好不容易读到小学,他又很快去了初中部。初中部离我所在的小学很远,可是他每天都载我上下学。初中部放学比较迟,我每次放学后都老老实实地坐在校门口的石墩上等他下课。我妈说我在家都没那么老实过。

那时候他骑一辆矮矮的单车,我还记得是蓝色和白色的漆。因为路上有交警拦着不让载人,每次我们都抄小道走。有一次被交警看见了,他就猛踩踏板往小巷子里冲,结果撞到了墙上,头破血流的。我们两个都被缝了针,回到家,大眼瞪小眼地一顿傻笑。

周远念初中的时候更加英俊挺拔,已经有女生开始喜欢他,偷偷送情书什么。可是周远一直都很酷,谁也不搭理。那些女生就把主意打到我身上,用大堆的零食贿赂我帮她们递送情书。

我小时候极坏,收了别人的礼也不办事,偷偷把那些情书扔到垃圾桶里。有一次被他看见了,他笑得还挺得意。

他从小就特别聪明,学习成绩好得让人嫉妒,一路连跳了两级,念大学那会儿才十六岁。而我自幼就被他的美色所迷惑,卯着劲儿地把他圈在自己地盘里,生怕有人抢了去。到他十八岁,我十四岁的时候,我实在按耐不住就向他表白,然后他就落网了。

说起来那时候周远待我真不错。虽然他在北京念大学,可一逮着有空就回家来看我,住个一两晚上又匆匆忙忙地赶回学校。

虽然那会儿我年纪小,可我爸妈并没有十分反对,每次他到我家里来,他们都笑得跟朵菊花似的,简直比见到我还开心。

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问我爸,他说我这又臭又刁钻的性子要是改不掉,以后肯定嫁不出去,好在现在周远年纪小不懂事,就赖上他了

那时候的感情很纯粹。我也算是少见的主动热情了,可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很温柔羞涩的,一举一动都遵纪守法,规规矩矩,就算他最后出国前,我们也只是偷偷地亲了亲额头。

他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们在花园里坐了一晚上。刚开始我没有哭,强自忍着,连嘴唇都咬出血来。他气得直骂我,到最后,两个抱在一起地掉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周远哭,也是最后一次。

事实上,从他走的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任何消息。我们两个就像断了线的风筝,被吹散了之后,就再也回不来。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们谁也没有想过要回到原来。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早就知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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