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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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蒙·格奇一直都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只是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总是教会之中的异类。

这些年来教会的风气大不如前,神官和贵族们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虔诚,不论是举办盛大的弥撒,还是捐款修建宏伟的教堂。似乎自己的信仰只有被别人看到才是真实的。而丹蒙则是为数不多的,认为信仰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的人。一个真正虔诚的信徒可以一生都不踏进教堂半步,不将自己的收入捐给神职人员,也从不招摇地夸赞自己的虔诚。神的信徒应该是沉默的,唯有安静地冥思,才能感受到神与自己的交流。

这样的丹蒙反而在自己的教区拥有不小的威望。

人们敬重他,让他在自己教区的地位一路攀升,短短的几年时间,丹蒙就成为了一名教区主教。

教区中的那些信众将丹蒙说做是最为虔诚的信徒,他们认为他具备一个主教应有的所有信念,受人敬仰是一件令人感到愉快的事情,但丹蒙知道自己必须得做更多事来回报人们的敬重才行。他曾经用自己的钱财来救济过饥荒之中的灾民,也曾到黑死病肆虐的地方为那些饱受痛苦的病人们带去福音,然而他仍然会时不时地感到困扰。丹蒙一直坚定地相信着神的存在,然而神,却似乎从没有给予过回应。

是自己的意志不够坚定吗?还是自己的信仰不够虔诚?丹蒙将这一切归结于自己的努力还不够,他相信总有一天,自己听到神明在自己耳边的低语。

今天一天在帝都戈德亚的漫步让丹蒙收获不小,他熟悉了帝都大大小小的医院和救济所,也确定了这里贫穷的人们需要什么样的帮助。为了得到神的眷顾,他必须做更多的事才行,而想要做更多的事,就意味着他必须掌握足够的权力,这也是他来到帝都的原因。现在的帝都应该已经陆陆续续地聚集了许多不同教区的主教,这是来自于教廷的指示。收到这样指示的人们都心知肚明,多年没有露面的老教皇或许已经病危了,而新的教皇,会在聚集于帝都的主教之中选出。

丹蒙希望自己可以成为新的教皇,他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也觉得自己的威望足以担任这个职位。

高阶的教会神职人员不能娶妻生子,常年陪伴着丹蒙的就只有他的狗,那是一条有着纯白毛发的猎犬,却只有三条腿。他在一个肮脏的街角捡到了它,那时,它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流露出的痛苦和悲伤让丹蒙至今也难以忘记。他给它取名为阿尔宾,并且随时把它带在自己身边。多年的相伴让丹蒙已经习惯了每天开门的时候都有自己的这位老朋友扑上来迎接,因此即便到了帝都,他也没有忘记将它带过来。

然而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回到住所的丹蒙,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见到自己熟悉的身影。

犬类在忍受痛苦的时候会发出低声的悲鸣,丹蒙快步走进里屋,只看见阿尔宾倒在地上,鲜血浸透了它雪白的皮毛,也浸透了地毯。有人用锋利的刀具剖开了它的肚子,却没有直接杀死它。在丹蒙向着那条可怜的猎犬走去的时候,一只黑猫在五斗柜上舔了舔爪子,发出了一声甜腻的叫声。那双翠绿的眼睛里仿佛带着深深的戏谑,它轻盈地跳下了柜子,顺便用尾巴扫落了一个花瓶。

瓷器碎裂的声音刺耳异常,丹蒙看到它优雅地从阳台离开了屋子,仿佛一个骄傲的胜利者。

这是一个恶劣的挑衅?还是来自于某个看他不顺眼的人的警告?丹蒙现在还没空去想这件事,垂死的阿尔宾在他眼前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在自己的主人在自己面前蹲下的时候,慢慢地停止了呼吸。

帝都的夜晚永远是精彩的,你不知道在哪个角落会有人血流满地,登上明天的报纸,但莉塔显然是知道的。和安格斯所想的完全不同,她对他和艾萨克的谈话其实兴趣不大,在两人坐在酒馆里尴尬地面面相觑的时候,她则跟着一个身影走进了市区的一条街道。

在夜晚,一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大多数在这个时间出门的人都会这么打扮自己。不论是窃贼还是出门偷情的人都会将自己掩盖在兜帽之下,没有人会因此而责怪他们。但莉塔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了这个自己正在跟踪的人,这个男人白天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神父,而到了晚上,他则会改头换面。很多神官都有在夜里寻欢作乐的习惯,但这个人不同,他在扔掉自己神官的身份之后,却变成了一个黑魔法师。

莉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留意到这个人,她一直在寻找潜藏在人群之中的黑魔法师,毕竟她和安格斯有过约定,两人只会挑选黑魔法师下手。或许是这个神父的行为让她想起了安格斯,而接下来的那些跟踪更是证明,这个人和安格斯确实有着不少相似之处。

这是个挑剔的杀人者,他会跟踪那些白天虔诚,而夜里却在酒馆或者风尘女的怀抱里放纵自己的信徒。他杀死那些人,用他们的尸体进行黑魔法仪式,将那些伪善者的尸首化作自己的魔力。莉塔想,这个人和安格斯一样是十足的善人,然而他们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手染鲜血,一个人可以一边走在正义的道路上,又一边做一个冷酷的杀手吗?

在市区一处不起眼的街角,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正将一位贵族打扮的男人送出门,他们亲密地拥抱和亲吻,就好像一对真正的情人一样。很多开高价的风尘女都会提供最好的服务,从身体再到她们的一颦一笑,她们都能给自己的顾客他们想要的所有东西,甚至是被爱意包裹的感觉。只是走过一个街角,那个贵族就恢复了一名绅士应有的样子,然而他的衣襟却沾了一片小小的,不易察觉的口红印。

没走出多远,那个人就停下了脚步,在街道的尽头,一个漆黑的身影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想要钱吗?”不祥的预感让那人紧张了起来,他本能地觉得那是个求财的劫匪,而面临危险的感觉也让他意识到在帝都的夜晚随便出行确实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他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却浑然不知在面对真正的劫匪时,表现出恐惧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危险的处境之中。

更何况他要面对的人,并不是一个图财的抢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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