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重返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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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威力巨大的风属性技能在这里虽然不至于把警车打飞,却足以虚张声势一番:轰然巨响之后,惩戒之电扬起的灰尘和烟雾像烟花一般在空中弥漫开来。这份烟雾弹似的浓雾之下,警察们倒地的倒地受伤的受伤。爆炸声与那些胡乱开枪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重新形成了混乱的格局。

平时连爆炸都不曾多见的上海警察何时见过这种阵仗?加上队长的忽然倒地,一时间都没了方向。青虫的这下技能释放,着实将这些见识短浅的警察们打的兵荒马乱。

见对方被自己打的开始混乱和恐慌,青虫也不再恋战,稍稍治愈自己一番就开始迅速逃离现场。

作为原本就是天方人的他,当然知道在中国得罪了政府的下场。

看来这天方,这上海。暂时是不能再留了……

与此同时,一片呻吟声的警察圈内,陈萧痛苦的坐了起来。

可能是由于陈萧的体格健壮,也有可能是青虫手下留了情。刚才的那一击喉击竟然没有给这位高级警官带来死亡。

“陈队长你……没事吧?”一个特警扶起陈萧问道。

“没……事”陈萧慢慢的揉搓着自己的喉结回答“这……这个少年,给……给我调查一下,他有……有点意思……”

残月正在家里拉琴,忽然被急促的敲门声惊到,开门一看竟是青虫。

“怎么回事?!”青虫满身的血渍和尘土让残月吓了一大跳……

进屋后青虫边说着事情经过边换下自己衣物,并在短时间内将自己体内的子弹用短剑全数取出,好在他原本就是治愈,其过程也显得不怎么痛苦。

“你的那家学校在哪?快带我去化学实验室”完事后青虫拉起残月就往楼下跑。如今他已经没时间再耽搁下去。更不想连累到残月。

残月也知道事态的严重,不问详细就带着青虫往学校赶去。

“可怎么带你回魔族?”虽然残月是瘸子,跑起来的速度却丝毫不亚于青虫。不一会就跑到了他所任教的学校。

“化学实验室!不管有没有人管,咱们先闯进去。燃烧氢气发生的爆炸能产生和神石一样的波幅。你再用神圣力送我过去。”青虫说的丝毫不含糊,残月也听的明明白白。

由于残月经常出入学校各处的缘故。青虫和他的莽撞并没有引起别人的阻拦,充其量只是好奇而已。

幸运的是化学实验室中此刻并没有学生和老师,酒精灯及各种常用的化学气体瓶也一应俱全。这让青虫很是兴奋——毕竟对他来说,目前警察比雷德和谜麻烦的多。

对于青虫来说酒精灯和氢气并不陌生,很快就找全了这些。着手准备的同时,也通知残月准备使用神圣技能。

“可是,你还没弄到枪啊”残月边将杀星的神圣技能“神圣一击”覆满全身边询问着青虫“而且我又不去魔族,该怎么送你去?”

“不要枪了!我在这些警察眼里已经是死犯,再去搞枪一定更难。”青虫用火柴点燃酒精灯后说到“我上次看你隐身时你的拐杖也隐身了,估计在你身上充满神圣力时这把拐杖上一定也有。你就把这把拐杖给我试试看”

刚说完就听房间里“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稀里哗啦的炸出了许多水来(氢气在遇到氧气时,受到加热所产生的爆炸,会产生许多水分子)

青虫见成功了一把抢过残月的拐杖就往水雾里冲,在失去视觉的同时听到残月说了句“又是用我的神圣技能,你还是这么拼……不怕受伤害了吗?”

……

介于已经有过两次“穿越”的经验,这次青虫并未觉得有多痛苦就已经到了魔族。但在一片漆黑之后,除了一阵耀眼的炫目,浑身竟伴有剧烈的疼痛。

青虫低头一看,只见自己满身都是刀伤,每一条疤都有手指这么粗,乍看之下十分可怖。

青虫笑了笑,想来这就是这次“穿越”的身体影响了。

虽然疤痕很深,却并没有对青虫造成很大的影响,因为,他是治愈星。

就在青虫给自己治愈完抬头时,展现在青虫面前的竟是一片广阔的魔族天空。

这里是……?

青虫疑惑于为何自己会站在如此高耸所在的同时,也十分好奇为何会有这么多的人在自己脚下,死伤无数……

就在青虫想开口询问的同时,身边一个中年男子已经起先开口“大人,恭喜,您是第一个登上塔顶的人。”

青虫被他说的还在一团雾水中,中年男子已经高高举起青虫的右手大声喊叫起来“让我们!欢迎!魔族新任总司!非想天责大人!!”

虽然底下传来隆重的欢呼声中伴随着一些惋惜的声音,但这根本无法影响到青虫所获得的新身份——魔族总司。

“这是怎么回事?非想天责?!”青虫张大嘴看着男子询问道“你又是谁?”

“大人身上既然没有牌匾,臣只能以法杖上刻的字为名了……不过无碍,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如果大人想改,随时都可以”中年男子双手抱拳淡淡的回答“至于臣……是当今伏魔殿的总执事官——皇甫风尘……”

没过多久,青虫便恢复了镇定。摇摇头苦笑道“改名,我叫非想天则……规则的则”

既然已经回到了多年前的魔族,自己又恰巧稀里糊涂的做了总司。何不就利用这份总司的权职去办事呢?

就叫非想天则!完全按照历史,来谱写属于我的“非想天则年”吧!

之所以要顺其自然的接受,是因为青虫可不想再像之前那样重新来一次“魔族之旅”。而之所以说要“办事”,是因为青虫知道,按照当初皇甫提在仙人窖中被绑架前对自己的解释,自己一旦接受了这个新身份,那么随之而来的事也接踵而至。

比如,他要先学会之前所有没学会的治愈星技能。比如,他要完成毕达尔的接班上任。比如,他要牵线搭桥让毕达尔和秦落绯顺利生下秦如。再比如,他要利用自己的特权,对“天方秘密”进入更深层的研究。

这些设想,都是在一瞬间内完成的。这甚至让青虫开始觉得,自己内心好像一开始就已经做好了当总司的准备。以至于所有这些想法,都来的理所应当的很……

与自己所料相差不多。任免仪式过后,一次在与皇甫风尘的攀谈中青虫了解到。原来在上任魔族总司藏轨神休猝死后,魔族就一直处于无人接替状态。而经过了两年的政治混斗后,魔族还是无法选出适合的人担当总司的位置。

索性不少官员最后都提出以武选主的决策来。即所有自诩高手的魔族都可参加此次“攀塔大赛”。只要在众多高手中力克群雄,最后在第一时间登上位于贝鲁斯兰难民村附近那座塔的顶端,都可以直接上任魔族总司的宝座。

让所有人意外的是,第一个登上这座高约四百米塔的顶端的,竟是一个持杖的独眼少年。

青虫当然也很意外,按理说自己既然能出现在天方相同的地点相同的时间,那么也应该出现在魔族的相应点才对。

难道……这种相对应的地点和时间只是仅对天方而言,是单向的?

“其实你这个陌生人做总司是我希望看到的”皇甫风尘接着开口打断了青虫的思路“通过这次‘攀塔大会’,我看到了许多心中充满的险恶小人。为了坐上总司的位置,不乏别有用心之人从中作假——在攀塔前拉帮结派,故意收买,以及蓄意谋害靠真本领的强劲对手,这种伎俩层出不穷。相比,没有任何背景的你,倒反而更有资格坐上这个位置了”

青虫点了点头。的确,多年前的魔族和多年后的魔族没有任何区别。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险恶用心。

照这么看来,自己这个意外的总司之所以上任的这么容易,靠的并不是自己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塔顶的缘故,而是因为皇甫风尘,或者说皇甫家族希望自己这个“陌生人”来担任而已。

什么时候起,“陌生人”竟比“熟人”来的更值得信任?悲哀……

“你放心!”皇甫风尘看着青虫的双眼道“既然你已经做了总司,其他人我不敢保证,我们皇甫家族一定会尽全力辅佐,帮助你坐稳,做好”

青虫笑而不答。其实说白了大家都一样。其他的官员为了让自己的心腹党羽坐上总司,目的是为了自己。你皇甫风尘让我坐上这个位置,现在又来拉拢我,不也是为了自己么?你又凭什么说自己是忠臣,其他人是奸臣呢?……

青虫自己怎么都想不到,一回到魔族面临的竟然是政斗生涯——那些被自己挡了道的,窥视总司宝座的官商权贾们,对于青虫这个半路杀出的陈咬金当然是不留余力的想要铲除。

但青虫当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了赤胆的皇甫风尘辅佐。青虫经过了三年的整顿时间终于坐稳位置,暂时不再有任何人敢造次谋反……

这些当然也是一段极长的故事,长到青虫为了保命为了维权,甚至无心再去顾及秦落绯的事。

不过,在这三年内虽然秦落绯没有出现。但青虫却从皇甫风尘这得到了绝对的第一手天方资料。

这些最最详尽最最原始的天方资料并不是多年后那三本走形的天方书籍。而是在月下路西法年代,被派去天方的那个天方鼻祖——天乔的完整手写本。

有了这些资料,青虫终于对天方和魔族这两个平行空间中存在的规律和规则,有了彻底通透的了解——

《天的另一方》节选:“无论在天方还是在魔族,所出现的地点都与自己出入次元洞的方式有关,而不是出入次元洞的地点有关……”

比如自己当初在天方是被吴颜拉到魔族的,那么自己在魔族的出现地点就是吴颜定的。当自己后来主动回到天方,地点也就变成是自己定的了。

《天的另一方》节选:“在自己定地点的情况下,出现地点就是固定的。”“每个人都有两个次元点,即魔族次元点和天方次元点”

意思就是说,学校仓库房间内的那个点,其实是吴颜的天方次元点。而自己的魔族次元点,是在魔族这座四百米的塔顶上。

而自己相对应的天方次元点,现在由于自己在化学实验室中打开过一次了,就变成了残月学校中的化学实验室内。

同理,残月的魔族次元点是在伏魔殿的大门口,而天方次元点,是在那座高楼大厦上。秦如的魔族次元点是在伏魔殿的那家茶吧中,天方次元点是在一堆垃圾箱旁。

所谓的固定,就是说如果不是有人打开次元洞去拉人过来,这些属于自己的特有次元点已经是固定的,不可改变的了。

在天方的空间奥秘上,青虫了解到了这些。而对于时间的研究结果,却让青虫十分懊恼。

因为《天的另一方》上说:“天方人从天方到达魔族的时间是随机的,可从魔族到天方的时间却是额定的。魔族人则相反。”

这也就是说,自己现在无论在魔族呆多久,再回天方时,所出现的时间还是当初在化学实验室的那个时间。可自己从天方过来的时间却是随机的。不变的只是地点而已。

相同的,对于原本是魔族的残月来说情况则相反:他若是再回魔族,出现的时间还是当初从伏魔殿逃离的时间。而他如果再从魔族去天方,出现的时间就是随机的了(但仅限于009年内)

至于在009年之后再打开天方门会发生什么结果,天乔并没有记载。书中只略微提了一笔“若不小心超过了天方时间的二零零九年,请自备小型奇斯克”

之所以让青虫觉得懊恼,是因为原本想跑到魔族好逃离警察追捕的他,即使在魔族呆的再久,一旦回天方,也还是难以摆脱警察的纠缠。这样下去可如何照顾残疾的秦如?

可魔族的总司生活却马上让青虫不再有时间去想这些——在颁布了各项魔族新规则,将魔族事务处理的井井有条之后,那个关键人物,秦落绯出现了……

落绯的出现方式十分老套,是青虫在一次不大不小的宴会中所认识的舞女。

就在青虫忙的快忘了这档子事时,忽然出现了一个长相与秦如及其相似的舞女,这怎么能让青虫不激动?

事态的发展也的确十分顺利:在皇甫风尘确认此女名讳就是秦落绯时,青虫马上与她举办了婚礼。

之后,事情开始偏离了历史记载的轨道,朝一条匪夷所思的道路驶去……

“你……既不喜欢我,为何娶我?”秦落绯躺在床上,有些委屈的看着青虫。

“我不是不喜欢……只是我不能……”秦落绯既然像极了秦如,青虫怎会不喜欢?只是他决不能与落绯有染:万一秦如是他自己的女儿,那他日后该怎么办?

这也就是青虫现在痛苦的原因,明明十分喜欢,十分想要。却非要把落绯让给毕达尔。这样才能保证日后有秦如的存在。

其实青虫不是没想过改变历史,但是其他都可以,就是影响到秦如的出身这个玩笑,万万开不起!

所以,青虫只能对身边的**美人保持着安全距离。

“天则……吻我……”美人却不管青虫的顾忌主动迎上香吻。

“等等!”青虫想推开靠上前的秦落绯,谁知两手却正巧按在她一双酥胸上。只能胡乱说话转移注意力“你……你看看我这只右眼,你……难道不觉得很……恶心吗?”

但是没用的,无论是秦落绯这迷人的**,还是酷似秦如的相貌,都让青虫无法再支持下去……

女人想要得到男人,除了语言,有时只需一个轻巧的动作即可。

而秦落绯此时浑身上下正无不诉说着自己是女人,无不诉说着自己需要男人的事实。

“天则,你的眼睛,一点也不丑……”娇显媚态……

第九十五章完【想的多,考虑的周全是好事。但盲目的顾忌或杞人忧天似的斟酌往往会使你更优柔寡断。理性是好事,但不感性了,还能算是人么?很多时候,跟着自己的身体语言走,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因为身体不会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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