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从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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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虫醒来后才知道自己竟然没死。也许多亏了他那句条件反射的“NO”吧。在遇到天族队伍时第一反应就是杀了身边的衙役,看来果然没做错。自己还是无法避免乱杀无辜的命运,在江湖不由己,也在自己身上生效着。

青虫躺在软呼呼的草地上,双手抱头看着天上久违的云。时而翻个身,时而嗅嗅草香,看似很惬意。却无人知道他心中的烦躁。

一朵,两朵,三朵,心中的问题一个两个三个的呈现。虽然现在身在天族,但自己已经和魔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自己的老乡,兄弟,朋友,红颜,甚至敌人和关键人脉都在魔族不说,连自己的事业,权力也都在魔族。换句话说,到了天族的自己,等于一无所有,等于一张白纸。

吴颜还是要找,雷德的人情债还是要还,罂粟仙人窖还是要开,陈超俊的帐还是要算,要塞守护者还是责任,秦如还是想再看一眼。还有那些杂七杂八的谜团:行风和行李的关系,那个谜又为何有两个名字,陈超俊为何背叛自己,祈夏之后该怎么办,秦如为何要离家出走,跟踪自己的隼尤究竟是何方指派,吴瞳和天杀木流的故事,甚至连雷德母亲和慕痕的关系自己都想知道。

面对这么多问题,这么多问号,青虫却只躺在那里数着云朵发呆。发呆的原因,是青虫在等待。

按照时间来算,青虫的双倍能力已经完全消失。身上的物品也都变回原来大小,可奇怪的是头痛并没有离他而去。难道这和自己的长时间昏迷有关?青虫决定等头痛不再范,或者摸清头痛规律后再行动。

“哇!!!”忽然一张圆脸伸到青虫面前大吼一声。把正在胡思乱想的青虫吓了一跳。

“书思思,你干嘛”青虫对这个调皮的女孩其实印象不错。虽然自己昏迷着,但却很清楚这个女孩对自己的照顾。

只是她有些恶作剧让人很无奈。弄的青虫有点不敢和他多说话。很难想象一个身材发育的如此完美的女性会有如此不搭调的性格。

“你发什么呆?捉鱼去”书思思轻轻撅起小嘴以表不满。

青虫醒来后没几天就观察过,他现在所住的地方是个叫塔尔塔隆农场的地方。而目前收留他的就是当时率先攻击他的书离。这个书思思就是书离的女儿,以打鱼为生的一对母女。

听上去很干净,看上去很淳朴的小日子,很使青虫留恋。也融化了他心中一部分的焦躁。

“什么鱼?你说的那个单词我听不懂”青虫说完不管身边使劲蹬脚的女孩,起身就进屋去。

可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混日子也要有点分寸让人不讨厌才行。

第二天青虫就象征性的坐在湖边,看似在学打鱼,其实依旧在发呆。想着想着青虫又想到了陈超俊的背叛,要不是他的报信自己不会被流放,也不会来什么天族了。

青虫心中一恼,站起来就拔出腰间的剑朝湖里扔。什么狗屁山铜短剑,老子不稀罕叛徒的东西。

扔完后青虫继续坐下发呆,可此时他发现了问题。就算陈超俊有理由背叛自己,可自己被流放,还有流放的地点都不是陈超俊能左右的。就算万一他左右的了,他又是如何联系天族的呢?

自己杀了哈哈肯烁后,陈超俊可是一直跟着自己没离开过。那么现在假设天族是刚巧出现的,自己被流放到难民村也不难打听出,那为何陈超俊会和祈夏出现在现场?难道陈超俊也是碰巧出现的?

青虫闭起眼慢慢理着思路,终于得到了最终答案:陈超俊为了得到祈夏想害自己入狱,在魔族混久的他早就知道哈哈肯烁不能杀却不说明。自己杀人后他又知道自己要去伏魔殿,用他的人脉来报信从而达到目的。自己被囚后雷德一定十分担心,不当心说漏嘴后祈夏一定更担心自己,偷偷缠着陈超俊去救自己。而意外就是临时出现的天族队伍,若不是自己运气好,可能真的死在贝鲁斯兰了。

陈超俊,既然你如此人面兽心,也别怪我无情了。等我回到魔族,一定要……一定要用你送我的剑亲自刺穿你的心,让你知道得罪我的下场。

想到这里,青虫站起身窜入湖中,想捡起了那把利刃。可是青虫出现的地方,似乎永远平静不了。就在青虫进入湖捡剑时,在湖底发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个不寻常的东西。

青虫将之捡起来口袋里一塞,原本上岸问问书思思。可书思思却对他瞪眼怒目“你干嘛啦你!鱼都被你给吓跑了!”

青虫也就习以为常调侃回之“学打鱼,先下去探探路”

可到了晚上,青虫才知道这东西的神奇。在没有灯的这里,这东西竟然可以自己发出光来。虽然不是很强,但在漆黑的夜里却十分显眼。

这东西形状虽然是正圆形,但下方有许多类似丝带的干布连接。乍看之下,有点像……勋章?对!像别在胸前的勋章。发出金色光芒的勋章,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

青虫想了许久都记不起来,索性不去想。但这确实像是好东西,青虫暗自猜想可能湖里还有一些。打算第二天再去湖里找找看,也许攒多了可以卖钱。

第二天青虫好不容易在河里又找到一个,由于白天光线充足,很难发现金勋章的所在地。青虫就打算趁夜晚湖底黑暗,潜下去继续寻找。

当天夜晚湖水比想象中的更冷,青虫上来时已经浑身寒战。但好在他又捡到五个勋章,也算不虚此行。

天族的风光比魔族好的多,只有面对涟漪缤纷的塔尔塔隆湖而坐,青虫焦急的心才会有所缓和。

脸颊旁凉爽的风时不时的抚摸,岸中央打鱼的美女时不时的抬眸,岸对面不知名的树条时不时的吻水,天上绵绵的白云时不时的拼凑,身下柔柔的绒青时不时的摇曳。可这种不吃穿的小日子青虫知道即将结束,因为他的头已经半个多月没痛过了,现在,是时候该有所行动了。

一般情况下,她们母女都很早起床。书离会将养了一天的鱼拿到北方的梅德乌斯庄园去出货,然后住在庄园内的霍尔会把鱼拿到因特尔蒂卡地区北面的帕塞尔村庄去卖。而书思思则起来进行预备渔具检查船只等准备工作。到了中午,书离回来后会帮忙一起打一会鱼。

午饭后再打一会鱼后收拾家伙进屋。下午她们会将鱼分成两份,一份自己留着吃,去鳞和开肚。一份饲养着,送人或外卖。

这一天和往常一样,青虫坐在岸边,看着天色等吃午饭。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找书思思。陌生人看上去和书思思差不多年龄,有点小肚腩,一看就知是富家公子。

陌生人跑到岸边看了眼青虫,大声喊“思思!……你上来!……我有话和你讲!……”

书思思看了眼陌生人,袖子擦了下汗就往岸边开始撑船。

上岸后书思思双手在裤子上抹着“霍金你怎么现在就来啦?下午我们再玩。”

叫霍金的陌生人笑的有些献媚“不是玩,我爸爸请你们吃饭儿,阿姨已经在庄园等你了,快走吧”

书思思一笑“今天什么日子呀?还请吃饭呢。阿迪达斯,一起去呀”

她这么一说霍金不乐意了“我,我爸请的是你妈,你妈怕饿着你才来捎你,他去干嘛”

书思思也犟的很“我们都走了他吃饭怎么办?你做给他吃呀?阿迪达斯,我们不理他”

青虫也不管这么多,单手撑着地就要站起来。没想到霍金说不过书思思竟然动手。一记扫荡腿踢在青虫手腕处,把他踢的摔了个底朝天。

青虫刚想起来,霍金又是一脚踢在青虫腰部,把他踢的在地上滚了一圈。

“你干嘛呀你!”书思思一把拉过霍金,对着他脸就是一巴掌。

霍金好像被打惯了,吃了一掌还哈哈大笑“这种饭桶你们养着干嘛?扔下去喂鱼算了”

青虫本想还击,一想暂住在别人家里白吃已经是添麻烦了,再惹点事出来对自己没有好处。何况他还没摸清霍家和书家的关系,忍了吧。

也许是不想再被打,霍金没有再造次。带着青虫和书思思一起往家走去。

梅德乌斯庄园比青虫想像中气派的多,原本以为庄园只不过是大一点的花园建筑里再插上几栋楼,换个好听点的说法而已。没想到这个庄园不但大而且还分东西部,听书思思说横穿庄园都要几个小时。

到了目的地已经是下午,青虫暗觉得有些不对劲,按他对书离的了解,不像是粗线条的女人。即使知道吃饭的地方这么远,没理由让自己的宝贝女儿饿着肚子走近两小时的路去吃一顿午饭。难道这是个圈套?

可书思思的问题解决了青虫的困惑“霍金,我们去金醇堂吃吗?”

霍金笑着点头“思思就是聪明,只来过一次就认识路了。今天有大人物来,我爸爸可不会寒酸呀。”

书思思噢……的一声“难怪妈妈会答应留下吃饭,哪个大人物呀?又是结界塔看守吗?”

青虫暗自摇头,自己前不久过惯你猜我猜的日子了,到这里还在习惯性的猜忌着实可笑。书离一定是抽不开身没办法才会让书思思长途远行的。

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有传送师这种交通类便捷魔法,却没有像样的代步工具,连马匹牛车都没有,真是让人费解的很。

就在青虫上天下地乱八卦时,霍金的回答让他心中一抽。

“不是,这次来头大了,是极乐世界裂缝行军部的老大,行风将军”霍金说完还美滋滋的轻瞄书思思,好像他就是那个将军一样。

行风?!这下糟了。青虫心里暗忖。上次之所以他饶过自己,都是托了行李的福。前帐还挂在那里,现在再加上他的女人祈夏放弃他跑到自己魔族那里。旧恨新仇合在一起。再遇到他的话,估计就算有三个昔妖也别想活着出去。

更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自己目前在天族又没有一点势力。要弄死自己,实在是比踩蚂蚁还容易。

不行!我不能被他看到!我得先躲躲。

青虫正打算找借口开溜,书思思却惊呼一声“行风?他是不是叫晨行风?”

霍金莫名的看着书思思“什么晨行风,他就叫行风啊,你竟然没听说过他?!”

书思思摇摇头“没听说过,晨行风我倒是知道的”

霍金道“不管晨不晨了,现在就让你看看天族美男子,圣光剑星行风。进去吧”

“啊?这就到了?”青虫忽然又觉得这段路太短,还没想好借口就已经到了。如今无论是说上厕所还是饿的走不动都已经晚了。

“是呀,这就是金醇堂啦。我们快进去,我饿啦”书思思边说边不客气的拉着青虫就走。

看来这次是在劫难逃,走一步看一步吧。青虫心里想着,将长袍袖子撕下一块,绑在脑后遮起脸。幸好书离的母亲帮自己做了件新衣服,不然以自己的之前的衣服是绝对撕不破的。

“你干嘛呢”书思思疑惑的看着青虫“傻透了”

青虫轻咳一声“我嘴唇上的伤还没好,可别吓着大人物”

伴着霍金的嘲笑,三人走进了足球场大小的金醇堂。在这种乡下地方,这种单层宴堂确实算气派了。看了霍尔在天族,至少在因特尔蒂卡地区还是很吃的开的。

进入金醇堂后青虫才觉得自己蒙脸的做法十分笨。他们虽然和行风霍尔在同一个包房,但毕竟书离才是主桌,自己和书思思都被安排在角落。自己只要不去招惹行风,门口进进出出的小人物根本不会引起他的注意。自己把脸蒙起来,反倒有些此地无银了。

好在行风只是轻轻看了自己一眼就继续谈笑风生。穿着白色长布袍,蒙着脸,不拿盾的阿迪达斯显然在这里屁都不算一个。

青虫刚渡过一大难关,第二难关接踵而至:戴着面罩,怎么吃饭?

青虫左思右想,进来的时候如果行风没看过自己也就算了。现在再拿掉面罩无异于挑战行大将军的洞察力,划不来。还是自己将就着吃吧。

心里想着,青虫左手慢慢撩起脸上的布,将一块烤肉塞入嘴中。

青虫一直很奇怪,这个偏差的世界无论天族魔族还是天上深渊,地名清一色都是英文化的。但人名很古怪,有中有英,有的还取的狗屁不通不知什么意思。哪怕是在天族,像行风(XINGFO)、祈夏(KIXIA)、书思思(SHOSISI)包括霍金(HOKING)也都有点不伦不类。但这个世界的文化,又偏向中国古代。除了在野外打猎吃生食的人,都用筷子吃饭,吃的也都是米饭,连谈吐说话都文邹邹的不像用英语的主。更奇怪的是,这个世界没有酒。

不过好在没有酒,沾酒便倒的青虫可以保持头脑清晰,从而从行风和别人的谈话中来探听自己需要的信息:

“书老板真的考虑清楚了吗?”“嗯,行将军不必再劝我”“哈哈,果然是一代女侠,果断的很。那么,我只能为我的三部四部因为失去一个女侠而惋惜了。”“行将军哪的话,我这种三脚猫功夫怎么能和您手下那些真材实料的战士相提并论呢?”“书老板谦虚了。既然你心意已绝,我也不好再做勉强。但请你收下我的一点心意,也算是我多谢你屡次出手相助。来人,将我带来的达人石呈上。”

青虫边听边分析。听他们的对话,行风是要书离加入到他的裂缝行军部被书离婉拒。难道书离并不是战士?那她为何会去裂缝杀魔?只是帮忙吗?还是有其他原因?自己肩上的箭伤绝对不是一个菜鸟可以造成的。听行风的话,好像他手中只有三部四部的统领权?那一部和二部是干嘛的?归谁管?哼,一个打鱼的少妇也算是老板,刘德华大哥,你这马屁功夫好像有点过份了。

此时吃着菜,慢慢整理思绪的青虫不知道,他和这个命中夙敌行风的下一次正面对话,竟然以站在同一战线,齐肩杀魔的形式出现。

第四十八章完【重新开始其实并不可怕也并不可悲。可怕的是你总是停留在过去的风光,可悲的是你因为现状而丢失自己。面对困境直挺挺的站起来,无论你是男是女,像个汉子般,让自己看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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