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黄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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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夕阳用尽最后的余力将天边的残云映的血红。

BJ的天已经凉了。

尤其是傍晚,尤其是对香港来的人感受最为明显。

杨东方一天辗转了三个地方。

从苏州到香港,又从香港到BJ。

他庆幸自己活在二十一世纪,放在五百年前,就算骑着最快的马,喝着最烈的酒,这么折腾一圈也要个把个月。

他即将迎来一个从未有过的可怕对手,如果有可能,他绝对不希望与霍启良为敌。

杨东方之所以忌惮他,只要是因为他了解他。

他们曾经是很要好的朋友。

霍启良曾说,杨东方是唯一一个喝多了还能赢他象棋的人。

象棋,他们棋逢对手。

喝酒,他们谁也不愿先倒下。

一想起这些往事,杨东方就想喝酒。

有一种人,他想喝酒的时候就一定会喝酒。

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场合,不分人。

只要有酒。

只要想喝。

所以此刻杨东方已经坐在了一家黄昏小酒馆里。

之所以叫它黄昏小酒馆,是因为这家酒馆没有名字,它自黄昏开始营业,至于营业到什么时候,就连老板也不知道。

这家黄昏小酒馆里的酒很多,但下酒菜就只有一种。

牛肉。一锅里煮的牛肉。

牛肉论斤称,童叟无欺,可切条可切片可切块可不切。

杨东方每次想一个人喝点酒的时候一定会来这家黄昏小酒馆。

但他却很久没来过了。

这里十分安静,以前杨东方经常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而且时常就他一个客人。

因为这里实在太偏了。

或者说别人就算路过这里,也一定不会知道这是家酒馆。

这家黄昏小酒馆在八串胡同的深处,这里没有任何招牌,十平米的小地方,门口就跟窗户一样大小。更可怕的是,这里的老板是个酒昏子,之所以说老板也不知道营业到什么时候是因为老板时常自己喝到酩酊大醉而不收人钱。

之所以老板还没破产的原因是这里来的人太少了。

杨东方看着醉醺醺的贾老二,皱着眉头说道:“贾老二,这还不到六点,你已喝成这样?”

贾老二红着脸,洋溢着幸福,时不时还打几个嗝,眼睛似乎已经睁不开了,但还是晃晃悠悠的舀了一勺米酒走到杨东方的面前。

碗在杨东方的面前,但贾老二似乎要将米酒浇在杨东方的头上。

杨东方吓了一跳,赶忙接过舀子。

贾老二手里没了舀子,就没了负担,一下便趴在了杨东方的桌子面前。他整个面部都贴在了木桌上,还振振有词的说道:“自..自己来,酒自己舀…肉..牛肉..好吃!嗝…自己切……”

贾老二说到“自己切”的时候,声音已经泄气,杨东方知道,他这一觉,至少睡到天亮。

这里就这一张桌子,可怜的杨东方,竟然要面对一个睡着的人喝酒,这其中的滋味,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

他此刻只希望来个人陪他喝酒,酒水钱与牛肉钱他都可以出。

但杨东方绝不相信今晚还有人能走进这家黄昏小酒馆。

杨东方独自喝了一碗酒,他回想起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实在是太奇怪了,他需要停下来好好捋一捋这些发生的事情,看看其中有没有联系。

然而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所以他没有功夫去捋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

这家黄昏小酒馆里,竟然又来了一位客人。

酒馆虽然昏暗,但杨东方却擦亮了眼睛。

来者是位粗狂的汉子,此人的胡子与头发一样浓密杂乱,眉毛又黑又粗,眼睛又大又亮,他确定对方一定是来喝酒的人,而且酒量绝对不再他之下。

这个大胡子看到杨东方,显是一愣,他也不敢相信这里还有别人,看他熟悉的舀酒姿势,杨东方就知道这家伙也是个熟客。

大胡子忽然说道:“难的今天遇到人,小子,你能喝多少?”

杨东方被人说成是“小子”但他没有一点生气的意思,他现在只想喝酒,好好的喝酒。

杨东方道:“喝一杯也是喝,喝十杯也是喝。”

大胡子笑道:“好大的口气!我喜欢!”

杨东方的意思当然是你喝多少我喝多少,奉陪到底。

大胡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两个白瓷牙缸,道:“用这个喝!”

杨东方眼睛一亮,大喊道:“好!”

白瓷牙缸直径似十三四公分,高不过底,也就十公分,这么个牙缸倒的差不多就足有一斤了。

大汉显然好酒量,倒了满满两缸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把贾老二背到了一旁的长排椅上,回头就道:“来,干一个。”

他没给杨东方反映的时间,直接将牙缸挂在嘴边,咕咚咕咚跟喝白开水一样的往下咽,自己爽的同时,也让他的胡子爽了个够。

杨东方暗叫一声“爽”,也端起白瓷牙缸,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米酒香甜醇美,度数通常不高,但这么一口下去,正常人已难以招架,反观杨东方与大胡子,二人的眼睛似乎更亮。

杨东方近距离的看着大胡子,忽然感觉这浓眉,这大眼,似曾相识,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在哪见过。

大胡子直接将一大坛酒搬了过来,朗声道:“继续!”

杨东方道:“好!”

果然,酒是粮**,越喝越年轻。

一斤下肚,二人声音都更洪亮了起来。

只可惜贾老二已经呼呼大睡,不然一定还能再站起来喝他两斤!

杨东方与大胡子又干了两缸,各自都开始打起了嗝。

这么个喝法,不打嗝才怪。

这间小酒馆本就充斥着酒香,这会更浓。

有的时候,明明已经不行了,却还要硬撑着。

喝酒的人大多都是这样,尤其喝的起劲的时候,谁说他不行,谁就是他娘的王八羔子。

于是二人又来了两缸。

这一会功夫,杨东方的肚中已变成了白酒的海洋,浑身烧的厉害,但觉十分痛快,十分爽。

只是再喝下去,杨东方只怕会吐出来。

大胡子面色潮红,不停的打嗝,显然也到了点,这个时候,若二人继续磕,怕是一定会喝死一个。

杨东方通常可以在很奇怪的坏境中,找到最合适的方法打破尴尬。

他忽然说道:“贾老二的小酒馆中有二宝,你可知是哪二宝?”

虽然他喝了五斤,但口齿依旧清晰。

大胡子揉了揉眼睛,尽量放大声音的喊道:“当然是酒宝跟牛宝!”

他尽可能的掩饰自己,但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状态,已经是嚼着舌头说话了。

杨东方道:“不错,所以咱们怎么能光喝酒而不吃牛肉?”

大胡子道:“吃!必须吃!”

杨东方道:“而且不能切!”

大胡子道:“谁切谁是王八蛋!”

于是,杨东方捞出了两块热腾腾的牛腱子肉,直接放在了桌子上。

桌子是木桌子,虽然陈旧,但也干净,更何况对于喝了五斤酒的人来说,就算是牛肉上有土,他们也一定尝不出来。

大胡子根本顾不上烫,抱起一块就开始啃食,他的嘴一刻也不能停下,因为只要停下就要喝酒,只要喝酒就要吐!

杨东方看着大胡子,他知道,一个人如果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绝对是想用酒肉来掩盖自己内心的寂寞。

因为他肚子里的话不愿意说出来,只有一直喝酒,一直吃肉的人,才腾不出嘴来说话。

杨东方懂,因为杨东方也时常寂寞。

只有寂寞的人,才能把飞刀的刀柄玩到掉漆。

同为寂寞的人,所以他们可以在黄昏小酒馆里相遇。

杨东方觉得,他这么吃肉,他一定会吃吐。

果然,牛肉还未曾消化,就被大胡子吐了一地。

大胡子忽然恼了,大喊道:“他娘的!吃他娘的狗屁的牛肉,差点没把老子噎死!来喝酒!”

杨东方知道,大胡子此刻还在逞能,任谁挡着人面吐了一定是丢人的事情,所以他必须找个借口,然而唯一能证明自己没喝多的事情当然就是继续喝。

他以为,只要他还能吆喝着喝酒,别人就一定不会认为他喝多了。

这是喝多之人的常态,但却瞒不住任何人。

杨东方忽然说道:“阁下的酒量生平未见,只是不知阁下因何喝酒?”

杨东方必须找个话题,否则一定又是两缸酒。

只可惜喝醉之人通常不领情。

他一定要证明自己还能喝,便吆喝道:“他娘的,喝个酒还因为个啥?想喝就喝想吐就吐,喝多了老子拖了裤子放屁也没人敢管!”

大胡子真的喝多了,喝多的人一定不会听劝。

于是他们又喝了两缸。

杨东方已经感觉白酒顶在了嗓子眼里,而大胡子的脑袋已经到了桌子地下。

桌子下面如流水一般,这一吐过后,大胡子的肚子都似乎小了一圈。

黄昏小酒馆里这会的酒味已不能算浓,简直是刺鼻。

说其酒气冲天直辣眼睛也不为过。

然酒味虽辣,但大胡子腹中酒已空了大半,似乎清醒了一些。

所有喝到吐的人,吐完回来一定会再战三百回合。

杨东方当然不能与之硬拼,当即说道:“好汉,我们已经喝了七大缸酒,还不知好汉尊姓大名。”

大胡子深呼吸了几口,似乎冷静了一下,说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尹腾龙!”

杨东方忽然又感觉尹腾龙这三个字也似曾相识,对名字的熟悉与对样貌的熟悉绝不一样。

人一生中可能见过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眼睛像某某某,有的人鼻子像某某某,这都很正常,但是如果对名字感到熟悉,那一定是曾经听到过。

“尹腾龙”这个名字杨东方绝对听到过。

杨东方刚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

因为尹腾龙此刻正眼巴巴的瞪着他看。

尹腾龙揉了揉眼睛,忽然道:“他娘的,为什么我眼里总是会出现那个乌龟王八蛋的样子。”

杨东方道:“哦?”

尹腾龙道:“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乌龟王八蛋的人是谁吗?”

杨东方摇了摇头,道:“愿闻其详。”

尹腾龙怒拍了一下桌子,骂道:“就是那个大盗杨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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