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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忙着手里的扫描器,一边竖起耳朵听一旁的同事小声说话。

图书馆里*静,我总是受不了这样的环境。所以,虽然不喜欢同事的话题,还是很珍惜这样说话的机会。

同事是个女人,37岁。孩子念初一,不爱吃饭、不爱学习,只喜欢泡妞打游戏。老公刚刚升了职,办公室里多了个年轻的小秘。她每天的话题都是这些。

我忍不住告诉她,现在的女孩子眼光很高,找男朋友讲究身高长相,就他儿子那豆芽菜似的身板儿,人家不一定看得上。

于是马上就受了她一记白眼。其实我还想说,虽然他老公升了职,也不过一个小小的科长,那年轻漂亮的小秘除非是被水呛坏了脑壳才会去勾引他。

然后同事不理我了,拍拍手进了书库说是去整理图书。其实我知道她是从后门出去找隔壁档案室大姐聊天。那位大姐刚刚离了婚,只要一说起男人就是一副痛心疾首、义愤填膺的态度,很得这位同事的喜欢。

我摇摇头,叹气。原来年龄的代沟真的如此明显。

我正无聊,忽然瞥见桌上厚厚的一堆书,终于又逮到机会训话。“同学,每个人只准借五本书,难道你不知道吗?开学培训的时候没有认真听讲是不是?”

不要笑我好为人师。其实每个人骨子里头都有这种邪恶的基因,能够教训别人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尤其是对我这样一天到晚说不到几句话的年轻女人。

“那我交押金还不成吗?”莫修武笑嘻嘻地蹲下身子,瞅着我直咋舌,“我说许攸,你还挺神气的嘛。咱兄妹一场,别这么公事公办行不行?”

我就知道,除了这小子之外,还有哪个学生胆敢抱这么厚一摞书出来讨骂。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溜进去的,我竟然没瞧见,真是失职。

我说,“你少给我来这套,书借给你没问题,叫我一声姐姐就行。”这小子比我小三岁,仗着个头比我高,就死皮赖脸地自称是我哥,打死也不改口。

果然,他嗤笑一声,旁若无人地从我包里翻出我的借书证,大刀阔斧地往我手里一塞,道:“行了吧你,哥哥晚上请你吃夜宵,啊。”然后手脚麻利地一本接着一本地送到我面前。

我没奈何地接过,瞪他一眼,恶狠狠地说:“吃穷你!”

他哈哈大笑,然后扛了大堆的书朝我挥手。

下班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许攸,不是哥哥我小气,今儿我大哥回来了,得给他接风洗尘呢。你过来吧。”

我不想去。

他们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我去像什么话。更何况,我连他大哥都不认识。

“攸攸晚上过来一起吃饭,我让你莫叔叔在春华轩定了包间,我们一家人好好聚聚。”阿姨的要求我从来无法拒绝,更何况,她说一家人,她把我当作自己的女儿,我怎能拒绝。于是笑着答应。

下班后去商场逛了一圈也不知道买什么。我到莫家的时候,莫修文就已经去了德国,这十年来只回来过两次,每次都碰巧我回L城看父亲,所以从来不曾遇见过。

莫修文是个外科医生,光是想想就觉得这个人一定无比严谨持重。我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个穿着白大褂,沉闷严肃的男人形象。老实说,我十分担心自己这样冒失的性子会让他很不喜欢。

袖扣、领带、香水,我琢磨了半天,似乎都不是外科医生需要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我们素昧平生,送这样私密的物品似乎不大好。于是在柜台前找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买只钢笔,就这样竟然也费了我一个月工资。

现在这社会,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看着精美纸袋里装着的小小笔盒,十分肉疼。我向来小气,连买件喜欢的衣服都得思量再三,像今天这样一掷千金的情形那还得追溯到十年以前。

不过,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俗话又说,礼尚往来。我努力安慰自己,莫修文堂堂一留洋医师,总不至于亏待我。

春华轩开在城市的环线公路边,另一旁靠着嘉叶湖,绿林环绕,空气清新,是H城颇具盛名的酒楼。这里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建制,有三进院落,院子里种了些桂树,天井四周挂着火红的灯笼,光看几眼就觉得热闹。

我刚从公交车上下来,就瞧见莫修武在门口使劲朝我挥手。

“买了什么?”他先一步抢过我手里的东西,翻开后大叫了一声,“许攸你发财了!送我的吧。”

“你想得美。”我赶紧把纸袋抢过来,紧紧地抱在怀里。

莫修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义正言辞地指责我,“许攸你太没良心了,我跟着你做牛做马这么多年,你居然这么对我。你仔细算算,除了去年过年你送我的那只泰迪熊之外,什么时候送过我东西。那只泰迪熊还是你自己做的,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捂紧袋子往里走,一边走一边说道:“是啊,我没良心,以后你不准再吃我做的蛋糕和点心。还有,以后我做饭你也不许吃。”

莫修武马上换了一张脸,笑嘻嘻地跟上,拍着我肩膀道:“咱俩谁跟谁呢。”

包厢在二楼,我蹬蹬蹬地快步跑,莫修武在后头追,一边追嘴里还不忘唠叨,“说真的,我哥一支钢笔能用十几年,你送了也是白送,还不如送给我实用。你送了我是个人情,到时候我哥转赠给我,我可不承你这个情了。”

莫修武这头猪,我能承他什么情。

这小子今年才大学毕业,也没去找工作,豪气冲天地说要创业,从莫老爷子那里预支了几十万,也不见有什么成就,整天在家里头哭穷。我等着他承情报恩,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推开包间的门,莫修武先钻了进去,装模作样地拍手鼓掌,大声道:“各位静一静,现在大家隆重欢迎我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许攸小姐入场。”

伯父和阿姨忍不住先笑场。

我笑着进门,四周看了一眼。伯父和阿姨坐在正对门的上座,阿姨的旁边是个很挺拔的男人的侧脸。

男人有着莫家老少如出一辙的挺直鼻梁,皮肤白皙干净,五官端正,不如莫修武俊秀,却比他多了几分成熟的男子气概。

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柔和的目光中有异色一闪而过。

我心里一沉。这样的眼神,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

搜遍记忆,却还是想不起,抑或者是,不愿再记起。

凝神间,一旁的莫修武使劲推我的肩膀,“你发什么呆啊,不是有礼物送给我大哥的吗?不然我先抢了。”

我赶紧回过神来,做出恶狠狠的表情剜了他一眼,小声骂道:“白日做梦。”

然后微笑着把笔盒拿出来,朝莫修文道:“我也不知道送什么好,不知道修文哥喜不喜欢。”

“大哥用不着的,送我吧。”莫修武作势欲拿,被莫修文一筷子敲到手背。

“你喜欢我另买给你就是,别胡闹。”他伸手将笔盒接过,说了声谢谢。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睛,声音又轻又有礼貌。

我却不自觉地低下头,视线无法回避地望向他的手。外科医生的手总是干净而修长,他也是。十指骨骼分明,纤长有力。可是右手手背上却有道寸长的伤痕,比肤色稍浅,不仔细看不出来。

我心里一慌,手肘撞到了桌上的高脚杯,琥珀色的酒液撒了我一身。

狼狈地站起身,一边手忙脚乱地抓了几张餐巾纸擦拭,一边朝洗手间冲去,无视莫修武在身后大声叫着要不要帮忙的话。

我想我一定是认错了,我对着镜子里苍白的脸沉沉地吐了一口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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