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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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诺澄君的长篇小说《曼哈顿恋人》,我遏制不住地联想到了三个人。

这三个人都是著名的女作家。

一位是简?奥斯汀。出生于英格兰史蒂文顿小镇的她,金钗之年,就开始显露出写作天赋。她没有受过正规学校教育,只是优渥的家境,为她自学提供了保障。在她的成名作《理智和情感》和《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的乡镇世界。她的小说言辞机敏,尤其是描述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轻松诙谐,布满趣味。靠自学成才的奥斯汀创造出一套爱情小说的模式,被誉为“爱情小说之母”,在大不列颠的文学史上,“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

另一位是乔治?桑。她凭借处女作《安蒂亚娜》扬名巴黎。小说故事并不复杂:主人公安蒂亚娜渴望获得真正的爱情,于是甩了思想专制的军官丈夫。然而,却又栽倒在一个纨袴子弟的手里。在痛感失望之后,她毅然决然与童年时的男友逃离家庭,双双携手远遁到东方的印度。乔治?桑一生著作等身,为巴尔扎克时代最具风情和另类的小说家。然而,这个还不是她留给我的最闪亮的记忆,她的高傲、蔑视传统和自我意识才是。乔治?桑个子不高,却散发着无穷的激情,她的文艺才情迷倒了一批青年才俊,连维克多?雨果都忍不住致信她:“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您,幸亏我已经老了。”最富传奇色彩的,当数她与缪塞和肖邦之间缠绵悱恻的恋情故事。

《情人》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我想到的第三个人物。《情人》是部自传体小说,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16岁贫穷的“我”与华裔富二代少爷之间深沉、悲催而绝望的爱情,渲染出一幕疯狂而惆怅的爱情故事。杜拉斯的爱情观与众不同,认为爱情是不会主动送上门的,必须自己去寻求。在她的精神世界里,爱情不仅能够照亮人的精神和感官,更能最大限度地张扬自我。杜拉斯的写作堪称经典,一度成为许多女作家模仿的偶像。

读完《曼哈顿恋人》,恍然大悟,我为什么联想到她们?是因为觉得诺澄君兼有简?奥斯汀的自学才能、乔治?桑的生命激情,以及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文学秉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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