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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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山。”

“去打兔子?”

好像在任伯中的意识里,打兔子,围猎,斗蛐蛐才是幸福生活,后者想了想,“还想着打兔子呢,山上的事都忘了?”

说道山上任伯中恍然如梦般,“说真的,你说当时咱们看到的是真实的吗,自打下山,那些记忆就不清晰了。按理来说那种惊天经历该是难忘的,可我都觉得那是做梦似的了,你呢?”

“我也是。”仿佛下了山,山上的一切就开始模糊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在修真结界里的原因,到底不是世俗的东西,平时都不可以议论的,什么东西憋在心里久了,就渐渐远去了,人是这样,往事也是这样。

“打兔子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要先陪我回趟家,我想看看我阿妈回没回来。”

一听见阿妈,任伯中不知为何就心里别扭,晚些时候,因为跪的时间长一瘸一拐两人翻墙溜出院子,到了门廊下看到一个人,任伯中才知晓自己那别扭因为什么,只见小红羞红着脸站在外面焦急的张望,只看到司庭翻墙就跑到他面前,笑出来,“司庭哥,咱们这样是不是不好。身为府里的丫头,晚上不能私自出府的,柴嬷嬷知道又要罚了。”

“怕什么?”

司庭语气竟然难得温柔,“我罩着你,再不济我把我的月钱都给你,就不怕她罚你了。”

小红低着头绞着手指,“我不是那个意思。”

说着想到什么从怀里拿出一个粉色刺绣荷包,“这个是我前些天做的,想上次你说浆洗的衣服一股粗盐味,带着这个,里面有香草。”

话没说完,手里的荷包就被突然从哪伸出的一只手扯走了,“呦,这荷包绣得怎么这么难看?”

小红瞪着眼睛看到来人,刚要叫,被司庭捂住嘴,“小点声,我和二少爷一起回去。”

小红不可置信指着他俩,“司庭哥,这不好吧,少爷多金贵,去咱们村?”

“有什么不行?”任伯中脸突然凑上来,打量这二人,“有我才方便吧,不然夜路深深,你们孤男寡女被人撞见,之后脏水还不是要泼到我任府上,我的小厮,我的丫头,什么罪名都要我给你们担着。”

小红对府里的主子还是有些忌惮害怕,看任伯中这么霸道,本能往司庭身后躲。

司庭不知伯中发的什么疯,拽回荷包揣进自己怀里,“别废话了赶紧走吧,要惊动了管家,咱们仨又要罚跪了。”

司庭摸摸小红的头发以作安慰。

任伯中只觉心里一股莫名之火。

路上司庭又把怀里荷包拿出来,伯中抢过来闻着,“这里面放了什么味道好奇怪。”

小红看着高不可攀的少爷有些紧张,“一些,一些香草罢了。”

“香草?”

看任伯中好奇,小红本能的低下头,任伯中和司庭不同,司庭和她从小一块长大,粗枝大叶,任伯中娇生惯养细皮嫩肉,那手比女孩子还要细嫩,小红本能把手藏在身后,又忍不住去看那对荷包感兴趣的男子,心口不知什么在跳动,有种无意中捡到有钱人家的上等刺绣一样的既害怕又欣喜。

“还给我吧,人家小红给我的。”司庭伸手去抢,没想到任伯中瞪着眼睛直接举高了,躲开,“送我吧。”

“这怎么行。”

小红着急的,更多的是少女羞愤。

司庭其实无所谓,只不过是觉得任伯中奇怪,“凭什么给你,我的。”

“哎呀,真小气不过就是个荷包而已。”说着解下自己身上的扔给司庭,“我这个可是江南苏绣,里面是上等的龙舌草。”

司庭接过他的荷包闻了闻淡淡香气,并不刺鼻,想了想真的挂在了自己的身上。

看他收了任伯中嘴角忍不住上扬,也把荷包挂在腰带,两个人平时一样打闹上山,只有小红心里翻江倒海,情窦初开的年纪,没想到如此起伏波兰。

三个人回到向阳村的时候,已经家家闭门闭户了,乡下比不了街市,村里人为了省油灯钱,早早就睡下。

这是任伯中第一次来司庭家,处处感觉新奇。

只是司庭看到布满灰尘的农具,屋里冰冷,心中一次暗,看来阿妈还是没回来,他想问的事也问不了了。

点了油灯,照着屋子简陋,只有后屋的一张炕,前屋的一张木板床,剩下就是两个长条凳子一张桌子,还有些草药盒子,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司庭躺在木板床上,“这是我家,你这世子当真没见过这样的地方吧,不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王府华贵,我还是觉得我家最舒服。”

说这话其实也心虚,偷看任伯中满眼新奇,竟点头,“我也觉得你这里极好。”

“当真?”

后者从床上跳起来。

“骗你干嘛,这里虽然简陋,可处处透着江湖气息。”

“江湖?”

“对啊。”

指着角落里的弹弓,打猎用的弓箭,还有草药背篓,导药器具。

“你阿妈呢?”

司庭摇头。

“我总会来,想看看阿妈是不是回来了。”

“你有兄弟姐妹吗?”

“我是阿妈捡的,要说兄弟姐妹,后山的狼里倒有不少。”

说到后山,任伯中还吵着要去抓兔子。

正说着不知道哪飘来一股饭香味,不是大鱼大肉的香,是乡下野菜的清新,和米饭的焦香。

司庭笑着,“是小红在烧饭,我就说小红最好了。”

看他摆碗筷坐桌边等饭的熟悉样子,任伯中撇嘴,“看着那么小,还会做饭?”

“小红做的可香了,我们村不少人都想娶小红当媳妇呢。”

任伯中挑眉,“这里也包括你吧。”

司庭笑着挠挠头,“我觉得小红早晚是我媳妇。”

“为什么?”

“我俩青梅竹马,小红只对我好,要不是你家的活让小红爹伤了腿,我俩进府,现在八成都成亲了,来年都抱娃了。”

任伯中瞪着眼,手指点着他,“你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你们都是府里的人,这叫。”憋了半天,“私相授受。”

司庭不屑的撇嘴,“这几个字我都不会写,我不管。”

“就知道你最近没用功,我不督促你都不练字了。”

“你还说你要当江湖侠士呢,剑练得那么烂,还好意思说我。”

“好,明天起,我陪你练剑,你必须写字读书。”

“考虑一下吧。”

正说着,小红端着托盘进来,冒着热气的饭香,就连任伯中都忍不住咽口水,抓过筷子一顿吃,虽没半点肉腥,可野菜新鲜,搭配着米饭,明明吃过晚饭了,竟然又吃了两碗。“这什么?这么好吃。”

“山野菜啊。”

司庭微抬下巴,一脸震惊。

“你见没见过世面啊,几个野菜就把你香成这样。”

“是真的好吃。”任伯中倒实诚。

一边小红脸红着,“好吃就多吃一点。”

把菜往他面前推了推。

任伯中点着头,一边司庭眯起眼睛盯着她,“我说小红,你这脸怎么了。”

“你说什么呢?”

“本来就是,伯中你看她这脸像不像唱戏的。”

任伯中抬头看了半晌,满嘴饭点头含糊着,“还真像。”

小红一下站起来又羞又愤,“我回去睡了,碗你们自己洗吧。”

走到门口气愤的又转过头来,“明天给我请假吧,不回去了,明天要带我爹看大夫。”

说完气愤的摔上门,两个少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女人的心思怎么像变天似的,别理她们了。”

“我看也是。”

吃完东西,两个人都满足的坐在院子里拍着肚子。满天繁星,任伯中感叹着,“这里的星星看着比在我家看到的要多啊。”

“我也觉得是,山里看的更多。”

说起山上就想到后来那些事,两人不免唏嘘,司庭想到师父单独和他说的话,下意识的想要回避,知道是不能和别人说的。转头看着任伯中,现在这样不是很好,何必计较那些前尘往事,不管自己身体里被压制着什么?自己现在就是个普通人。

“也是,师父是修真之人,可我听崔阑说,师父以前在玄云派可是个相当有名的人物,后来因为一些事背叛了师门,再后来竟然修真了,无论是世齐北疆还是咱们玄周,武林中人以剑为首,刀次之,其他武器依次排名,江湖上总有一句话,学武之人行侠仗义,即天下为己任。

对那些邪门歪道最是不屑,觉得人这一生走过,堂堂正正最是受人尊敬,所以,修真之人都被认为是对命运有贪念的人,为正道所不耻。”

“可何为贪念?”

任伯中想了想,他读过的武林外传,真真假假正史野史,当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大概就是觊觎一些规矩之外的东西吧。”

“可我觉得方外之人很厉害,你看看师父,可以设结界,咱们看到的风雪雷暴瘟疫,只看到现象,修真之人才看得到本质,是妖是魔,并除之。也是心怀天下的啊,怎么就被正道归为魔了呢,何为正何为邪,原本就是那些话本里争论不休的话题,正邪向来都是相对的,没有邪,哪来的正,我倒觉得修真之人有可敬之处。”

司庭一番见解,和书上的评论都不一样,任伯中愣了一会,摇头,“这些话你和我说说罢了,朝廷这些人也好,江湖上的人也好,听了这话,都要把你当做异类。

规矩大过天,这是江湖和朝廷上都同一的标准,超出来了,你便是罪人。而且怎么就觉得修真之人可敬,书上可说了,那些人入魔道,你以为随随便便说我修仙了,便是方外之人了?”

“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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