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人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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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何喜清在看守所里呆了一百零五天。上午八点,被两名法警带走,何喜清故意杀人案在广山市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检察院宣读起诉书后,何喜清否认检察院的指控,说自己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开庭时,何喜清见到了钟小梅,并认真听了她的陈述:4月30日上午,我去上德零小学看我女孩何柳,因为4月29日下午何柳给我打电话,让我来看她,我当时问我女孩用谁的手机,我女孩没说,就把电话挂了,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前夫何喜清让我女孩给我打的电话。

4月30日上午11时许,我从商店骑着自行车去学校看我女孩,到了校门口时,我把自行车放到校门口,我就去了学校里东边的厕所。我一出厕所,看到何喜清向我走来,在厕所门口,他拦住我,并和我吵起来,他问我为何来看女孩,说要用刀捅死我。接着他就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折叠刀,刀子是白色的,有15厘米长。他上前就用刀子扎我,他用刀子扎我的头部、嘴、额头,当时我就倒在地上了,接着他继续用刀子扎我的腿部等部位,具体他扎了我多少刀,记不清了。

他一边扎我,还喊着要我的命。他扎我时,我一直大声喊救命。这时有一男一女走过来,男的拉他,女的打电话报警,何喜清就跑了。

后我被送进医院治疗,我才知道自己被他扎了十二刀。

在婚姻期间,我一分钱都没有花过他的,他疑神疑鬼,说我有外遇,我根本没有。

钟小梅发言之后,辩护人茵茵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告人何喜清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属于定性错误。何喜清无杀人的主观故意,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足以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不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原判认定罪名错误,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其具有自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情节。

最后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喜清为发泄对被害人钟小梅的不满,采取让其女孩给被害人打电话到学校看望,将钟小梅骗到德零小学的手段,对其左大腿、左腹部猛刺十余刀,致使钟小梅身体遭受多处伤害,在被害人反抗和被他人制止的情况下,被告人逃脱,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未遂)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喜清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由于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鉴于被告人本次犯罪系未遂,且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

本案的发生系被告人与被害人因婚姻纠纷产生矛盾所引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何喜清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法院宣判后,何喜清以罪名定性错误,应为故意伤害罪而额不是故意杀人罪且被害人也有过错为由,向中院提出上诉。

法官开庭结束后,何喜清回到看守所监室。一躺下,闭着眼睛休息,钟小梅的点滴就浮现在脑海里......

那年冬天,钟小梅家建房子,她是家中老大,她弟妹还小,还在读书。当然她出力最多。那整个冬季,我在她家。房子建好时,我也与钟小梅恋爱了。

第二年,正月初八,我与钟小梅双双南下打工。两人在一家印刷公司上班,我在仓库里管物料,她在流水线,这家公司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钟小梅抱怨公司生活太差,为了改善生活,第二个月,我与她在外面租房居住,自己想吃什么,自己动手做,比在公司宿舍方便多了。公司只要一放假,我们两个人就去各个风景点游玩,拍照。到了冬季,钟小梅怀孕,两人辞工回家结婚。

自从女孩何柳出生后,我们两人的关系,不如从前,经常为了芝麻小事吵吵闹闹,甩锅砸盆。女孩何柳一岁后,钟小梅有时深更半夜才回来。有几个夜晚,我把门锁死,她在屋外大吵大闹,哭哭滴滴。

有一次,我的邻居来我家串门,说几天前的晚上,看见钟小梅进了停在宾馆门前的小车,二十分钟后才出来。他们干啥,看不清楚。总之,邻居的提醒是好意。

还有一次,我的亲妹妹打电话告诉我,说一个晚上,看见嫂子在酒吧里,与很多男男女女嘻嘻哈哈,蹦蹦跳跳,好像吸过毒的人一样,她形态非常恶心、丑陋,行为举止根本不像一个结过婚的女人。

钟小梅夜晚外出的次数越来越多,化妆品越买越高档,有时接打电话还神神秘秘的。说钟小梅闲话的亲朋好友,越来越多,我不得不多个心眼,跟踪了她几个晚上,但没发现她有什么出格的行为。

有个晚上,钟小梅凌晨三点钟回来。

"在哪里玩?"

"在同学家里玩。"钟小梅懒洋洋地说。

"你同学,年纪也不小吧。天天晚上在外面鬼混,肯定不是好人。"

"嘴巴放干净点。"钟小梅瞪着眼,恶狠狠地说。

"再深夜不归,就离婚。"

"离就离。"钟小梅说,"你以为我想跟你过穷日子。"

当夜,她打电话,给她弟弟,叫她过来接她回娘家。她娘家人,以为我欺辱她。半个钟后,她弟弟带着六七个男人,进屋就把我打倒在地。他人多势众,我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后邻居报警,警察赶到,他们才离去,钟小梅也跟着她弟弟回娘家。在娘家住了一个月,说想女孩了,就自己回来。

钟小梅回到家,我以为夫妻关系会好起来。可是,第二天,钟小梅又是深更半夜,醉醺醺地回来,两人又大吵一场。

第三天,我们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看守所干警,来开门了,何喜清睁开眼,自言自语地说,"怎么还在想她。"

何喜清跟着大家嗮太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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